公平公正 署對欠薪雇主採取刑事訴訟,雇主面臨12個月的牢獄生活
公平公正公署目前正與一名位於昆士蘭旅遊公司雇主對簿公堂。該名雇主涉嫌欠薪簽證持有人,此案件對於惡意欠薪的雇主採取刑事刑罰,在澳洲司法上開啟了先例。
聯邦法庭週四宣判Trek North Tours公司雇主Leigh
Alan Jorgensen,將面臨12個月的牢獄生活,合併賠款$84,956澳元。該名雇主涉嫌在收到法院欠薪賠償仲裁後,故意將該公司的所有款項轉到個人信託公司底下,惡意規避賠償勞動者。
(圖片來源:http://www.afr.com/news/policy/industrial-relations/fair-work-ombudsman-action-sees-underpaying-boss-sentenced-to-12-months-jail-20180512-h0zzsc)
法院判決該名雇主若不在10日效期內繳清罰款,必須即刻入監服刑。該名雇主在入監服刑一夜後,週五即提出上訴並對此判決聲請緊急停止。
該案創下澳洲史上第一宗因欠薪而被判入監的先例,未來雇主若是以相同手法,來規避欠薪賠償將無所遁形。
2015年,Jorgensen因對底下五名打工度假員工欠薪$30,000,案件法院仲裁個人開罰$12,000而其名下的公司則遭罰款$55,000。當時,這群打工度假者的時薪為$10或$16.37元不等,甚至有從未拿到薪資的個案。
Jorgensen在公平公正公署展開調查後即表示,為了躲避欠薪賠償,他即將宣告破產。並且告訴公平公正公署調查員那些被欠薪的員工,一毛都拿不到。公平公正公署則立即申請凍結他名下所有資產,直到該名雇主賠償完欠薪為止。
在Jorgensen繳完個人罰款後,卻對該公司的罰款不予理會。儘管如此,Jorgensen卻結算他公司名下的兩個銀行帳戶,並將總金額$41,035轉入他家族的信託帳戶中。
澳大利亞國民財務安全和資產保護委員會採取行動
公平公正公署發言人Natalie James表示,公平公正公署非常重視該個案,採取了非常手段以確保該雇主賠償所有欠款。『我們必須要確保的是,公署體制內的行政調查以及法院的宣判都符應平等工作法案2009的規定。』『而這包括了採取了新的法律制裁行動,跳脫法律的框架,利用凍結資產的方式來懲處雇主。』
2016年,公平公正公署發現該名雇主有意以註銷登記的方式來規避賠償時,隨即把該案件轉給澳大利亞國民財務安全和資產保護委員會。
而澳大利亞國民財務安全和資產保護委員會,即以違反財團法,蓄意誤導、惡意不公開其罰款及欠薪事實等事證來控告該名雇主。
今年二月,Jorgensen即因該舉動而被開罰$2000不等,合併五年內不得成立任何公司(股份有限),雇主立即提出上訴。
在提出上訴後,法院宣判在有條件下釋放Jorgensen,他除了必須上交護照外,必須留在昆士蘭州並且每兩週到警局報到。
Jorgensen的個案是根據去年九月剛通過的新勞動法法案,雇主在公平公正公署調查時,若提供錯誤的薪資資料或紀錄,將面臨刑事法的訴訟。而公司欠薪的罰款則被提高到$630,000,雇主個人則調到$126,000。
新聞來源:http://www.afr.com/news/policy/industrial-relations/fair-work-ombudsman-action-sees-underpaying-boss-sentenced-to-12-months-jail-20180512-h0zzsc
責任編輯:Sherry Huang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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