背包客一人餐廳每天工作超過10小時,總欠薪高達$19,000
一個聘僱於塔斯Hobart 某餐廳的背包客,一人包辦主廚、經理、記帳、招待。一小時時薪$10.36,共被欠薪高達$19,000。
這個背包客在打工度假期間受聘於這家餐廳,一人扮演四個角色。
公平公正公署說,該名背包客一天工作10個小時以上,一週七天工作天,一周周薪$900。並且該雇主還扣押以擔保簽證的名義,一周扣押$175元。
他雙周日才休一天假,只有在沒有客人的時候才可以休息10分鐘左右。
他的時薪遠低於最低薪資$10.36,依照法定標準他的時薪應該為$24.45,週六$32.23,週日$34.23國定假日$48.90。
(圖片來源:https://smalllifeslowlife.com/2012/06/26/small-life-slow-life-overworked-underpaid-youre-not-alone-link/)
依據最低薪資標準,每五個小時的工作時數後,他應該要有30分鐘的休息時間。
該家餐廳不僅沒有保留該名勞動者的聘僱及工作時數資料,也從沒有給過薪資單。
公平公正公署kristen hannah表示,
『在該件申訴案上,我們首要目的,即是免去漫長的法院訴訟過程,迅速即全面的追回他應有的勞動權益,協助該名勞動者直接的在勞動現場拿回他應得的。』
『在塔斯的Hobart地區,從未發生過欠薪問題,而該案子是第一件』
『我們也要重申,雇主在任何的勞動聘僱關係中,惡意的欠薪剝削都是不容允許的。』
『目前官方有很多的資料來協助雇主,所謂合理合法的聘僱關係為何?雇主惡意的剝削是沒有道理的。』
責任編輯:Sherry huang
新聞出處:http://www.abc.net.au/news/2017-11-06/tasmanian-restaurant-worker-underpaid-19000-dollars/9121770\
0 comments:
Post a Comment